時評|新法明年施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能“一放了之”
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明年元旦起施行。其中大家最關(guān)心的兩大核心,怎么保護未成年人不受傷害?怎么處理犯了錯的未成年人?
第一個方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黃海華表示,為了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huán)境,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未成年人在酒吧、歌廳等場所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況,本次修法將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經(jīng)營場所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活動納入治安管理處罰范疇。 法律要明確告訴壞人,動孩子就是踩紅線!
第二個方面,未成年人自己犯錯了怎么辦?以前對違法的小孩子,特別是14-18歲這個階段,法律基本也就是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主要是為了保護他們。但時間長了發(fā)現(xiàn),有些“小霸王”就鉆了這個空子,覺得自己是小孩,法律不能拿他們怎樣,反復犯錯,甚至越鬧越大。新法這次做了重大調(diào)整, 該嚴的嚴,該寬的寬,講究一個“精準打擊”和“治病救人”。根據(j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黃海華介紹,以前對14-16歲的小孩,還有16-18歲第一次犯事的,基本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而現(xiàn)在新法說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就算是小孩,也要執(zhí)行行政拘留。
為啥這么改?就是要讓受害者和其家屬覺得公平,不能因為對方是小孩就白受欺負。讓那些屢教不改、無法無天的“小霸王”真正知道怕,感受到法律威嚴,在他們滑向更嚴重的犯罪之前及時拉一把。法律要精準,不能簡單“一刀切”地不關(guān),也不能隨便亂關(guān),目標是既保護無辜的孩子,也挽救犯錯的孩子,最終讓所有孩子都在法律陽光下健康成長。